长春五证合一是指长春市将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书,简化了企业办理相关手续。在长春五证合一后,企业仍然需要保留以下章:
1. 企业公章:企业公章是企业的法定章,用于对外签订合同、代表企业进行各种法律事务,包括办理贷款、开设银行账户等。
2. 发票专用章:发票专用章是企业开具发票时使用的章,用于确认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。
3. 合同章:合同章是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时使用的章,用于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。
4. 财务章:财务章是企业财务部门使用的章,用于财务报表、凭证等财务文件的审核和认证。
5. 印鉴章:印鉴章是企业重要文件上使用的章,一般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使用,用于确认企业重要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使用这些章时,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涉及政治、seqing、db和暴力等内容。企业应当合法使用章,严禁将章借给他人或滥用章权。